二〇一五年度侦查监督科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目标责任制
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完成创建工作目标,根据院工作部署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方案》,明确创建职责,经科室讨论,制定本年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目标责任制:
一、“青少年维权岗” 工作内容
依法对青少年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
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重视帮教工作,做好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二、“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岗位职责
创建工作实行科长负责与本院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落实创建工作计划;
内勤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要坚持捕前走访制度,对犯罪过程、原因、家庭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依法提出是否批捕的意见。注意听取其辩解,维护其合法权益,坚持少捕、慎捕的原则;
坚持讯问未成年人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的制度,注意发现和纠正侦查阶段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加强调查研究,探讨减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方法。
三、“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考核标准
创建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依据院量化考核制度。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