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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老板受审 工头旁听受教
时间:2014-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11月7日上午9时,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在弋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组织了区境内建筑施工行业的相关业主、承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到现场旁听。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随着法槌敲落,法院当庭对被告人宋某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区的不断建设发展,弋江区境内企业、施工项目众多,尤其是目前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工程结算、工资兑付进入高峰期,拖欠、拒付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为次,我院“打防结合”,多举措严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平安弋江”的建设。

  一、观摩庭审敲响警钟,敦促承包商按期付薪

  我院选择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作为警示教育庭,是考虑到这一案件的典型性,被告人宋亚东在案发前虽未逃匿,但采用了转移财产、虚构债务等多种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达100余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并引发工人罢工堵路等事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庭审中,公诉人以案释法,详细了对被告人的欠薪行为的手段和后果进行讯问和举证,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法院经开庭审理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并当庭作出判决。此次庭审对被告人和到场旁听人员均产生极大震慑和触动,对相关单位也是一次关于劳动用工项目管理的现场培训。

  “以前觉得拖欠几百元几千元工资不是什么大事,但现在亲眼见到这样的案例,及法律的严惩,给我们行业敲响了警钟。”参加庭审的包工头张某(化姓)说道。

  二、深入工地普法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两节”将至,考虑到时值农民工讨薪高峰期,劳资关系敏感,我院组织社区检察官深入工地,主动上门为辖区内的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为农民工解答劳动纠纷以及恶意欠薪等相关法律问题,发放了《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常识》、社区检察官便民联系卡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资料,并通过现实案例的讲解,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处理纠纷,化解劳资矛盾隐患,深受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三、检察建议提出良策,主管部门规范履权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欠薪”入罪至今已逾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也近一年,其对“欠薪”入罪的法律要件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我院针对一年来办理的多起“欠薪”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案件初查时期的证据采集和固定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工资问题是民生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是劳动部门的责任。一是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加大对此类案件的监察和打击力度;二是一旦发生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做好证据的采集和固定工作,有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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