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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弋江检察在行动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注生态,履职中发现线索

   2017年9月,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位于弋江区火龙街道医药站后山狗牛山灰岩矿被周某某等人非法盗采,造成矿山地质资源破坏、矿区塌陷、地形地貌破坏等严重后果,国土部门虽将上述违法行为人量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未及时对因非法盗采导致的矿山地质环境督促相关责任人恢复治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调查核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该院随即立案调查,通过了现场勘查和咨询地质专家,确定该废弃矿山必须尽快得到治理,于是向相关国土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狗牛山灰岩矿依法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尽快恢复治理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相关部门积极行动

    国土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组织专家到现场勘查,拿出治理意见;向周某某等人发出责令整治通知书;函告弋江区人民政府对废弃矿山组织恢复治理;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等。由于相关责任人仍在服刑,具体由火龙街道通过招投标第三方“代履行”,国土部门负责对治理过程给予指导和监。 

    全力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通过地方政府、国土部门和检察机关不懈努力,该处废弃矿山的恢复治理工程,已于近日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情况函复了该院。经该院诉讼监督部干警现场察看,该处矿山已达到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方案要求的削坡、平整、生态复绿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

    后记 

    该案系弋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通过加强与刑检部门的内部协作,在非法采矿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线索由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一法律定位和立法原意高度契合。通本案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功扭转了行政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了之”的错误观念,使其认识到在移送刑事立案后,仍有需要继续履职的必要性。由于行政机关履行移送刑事立案的职责相对简单,但对履行“督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这一类难度相对较大的法定职责明显缺乏积极性。检察机关针对违法事实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乃至提起公益诉讼,极大的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履职积极性、及时性,促使其加大执法力度,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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