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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优促”作风建设年】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首份“三个规定”告知书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4月7日下午,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一起危险驾驶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发出《弋江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告知书》,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的首份“三个规定”告知书。该“告知书”的探索制作为防止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和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交往筑起一道“防火墙”。这是该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及《芜湖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试行)》的一项创新举措。

通过制发“三个规定”告知书,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告知案件当事人、律师不得妨碍干扰检察办案活动,不得请托他人插手案件处理,不得向检察院工作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不得干扰检察院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告知书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共同遵守“三个规定”的参与度,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规范司法行为,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