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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年】强化外部监督,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弋江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强化外部监督,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参与监督方式,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纳谏”,8月26日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一、案件评查

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由弋江区院副检察长郭启红主持,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和案件管理部门相关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首先,副检察长郭启红向人民监督员李长志详细解读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和本次案件评查的案件抽取、评查小组组成和评查结果的运用。

随后,人民监督员李长志在该院7月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了2件审查逮捕和2件公诉案件,依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诉讼监督、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点,进行了现场询问与核实,并对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

二、人民监督员表态

人民监督员李长志表示,今天首次受邀参加案件评查活动感触很深,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工作有了深入了解。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司法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开放包容和公开透明,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发言

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徐滟也对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予以了肯定,认为案管部门能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案件管理部门每月定期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和《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抄送给检务督察部门。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有效衔接,构建各有侧重的职能布局,积极推进该院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接下来,弋江区院检务督察部门将就本次评查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廉政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人规范办案意识,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加大廉政提醒和执法督察力度,督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正确履行职权。

四、人民监督员工作展望

据悉,这是弋江区院今年以来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有利于加强案件管理监督、检务督察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合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共同助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2022年以来,弋江区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6件次,同比上升283%。通过精准谋划、稳步推进,目前该院在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监督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接受监督方式上已实现“零”的突破。今后,该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局谋划,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广泛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努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四大检察”和“十种监督方式”的全覆盖,全面推动该院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