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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全国生态日|弋江检察助力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和保护
时间:2023-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近年来,弋江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始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弋江检察助力生态湿地保护的办案故事。

“三湖一坝”简介:“三湖一坝”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火龙街道境内,包含黑沙湖、南塘湖、孤山湖、高村坝四个重要的水体资源,共计5800亩。2021年3月份,“三湖一坝”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总投资1.98亿元,致力于将“三湖一坝”串珠成链、连片成带,打造成集自然生活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休闲游览、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湿地。

“三湖一坝”项目前期筹备到正式立项再到如今的一期完工,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三湖一坝”周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养殖、建筑垃圾污染、黑臭水体等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3份,深度参与并且持续助力“三湖一坝”生态湿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

检察办案故事:

1、土地资源保护:2020年5月,在“三湖一坝”建设前期土地资源整合和违法建筑拆除的过程中,弋江区检察院发现三湖一坝附近有多处农家乐非法占用耕地,阻碍工程施工进程,通过现场勘查、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查阅耕地红线图、卫星图、航拍图资料等查明:关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设违章建筑进行农家乐和非法养殖,并据此向相关部门要求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弋江区检察院遂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协同履职。最终经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推动“三湖一坝”周边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同时,为“三湖一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2、周边环境整治:2022年,安徽省检察院向弋江区检察院交办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披露的“三湖一坝”附近小区建筑垃圾污染案,同时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中都提及了芜湖市建筑垃圾污染问题。弋江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口,开展了弋江区建筑垃圾污染问题专项调研,形成一份长达65页的调研报告,并据此向相关单位发出10份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会议暨建筑垃圾监管联席会议。该案的办理,在整治“三湖一坝”周边建筑垃圾污染问题的同时,推动弋江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的建设,弋江区政府投资1.1亿元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大江晚报、大江资讯等媒体对本案进行了持续跟踪报道,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3、水系生态修复:2022年6月,弋江区检察院发现八里湾大桥东侧的“小黑沙湖”存在黑臭水体污染,致使周边渔民养殖鱼类大量死亡。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无人机航拍、黑臭水体取样检测、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明污染成因,理清行政机关职责,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修复破损管道、对外溢污水进行导排并挖出受污染土地。在督促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周边渔民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情况,组织并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主导并成功化解涉案受损渔民信访纠纷。

今后,弋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受损害的公益得到修复为履职终点,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主动配合和积极回应下,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优势,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