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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阅卷:弋江检察的数据“传送门”
时间:2023-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弋江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到了一通来自广东省律师的阅卷申请电话。因该律师远在汕头市,现场阅卷距离太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并指导辩护律师申请异地阅卷。

辩护律师了解后,在12309网站提起异地阅卷的申请。案管部门审查了其上传的《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之后,通过12309后台将电子卷宗推送至广东省汕头市检察院。随后,辩护律师在汕头市检察院案管部门拿到了电子卷宗光盘。

近年来,弋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今年弋江区检察院办理“异地阅卷”服务事项3件次、“互联网阅卷”服务事项35件次。下一步,弋江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要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效,积极能动履职,推动新型检律关系向纵深发展。

检察服务小知识

异地阅卷,可以理解为传统现场阅卷的“升级版”,传统的现场阅卷只能现场到办案检察机关办理阅卷服务,而异地阅卷可以选择向律师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申请阅卷,由办案检察机关将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传输至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由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制作电子卷宗光盘并交给律师,实现“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路”,让异地阅卷成为检察数据的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