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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丨“检察蓝” 守护 “水之蓝”,弋江区检察院开展洗车废水污染整治专项活动
时间:2025-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洗车店洗完车的水排到哪里去了?你是否会有过这样的疑问?水,是生命之源,它孕育了无数的生命,支撑着地球的生态系统。然而,看似平常的洗车行业,却可能成为水污染的隐形杀手

弋江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洗车店、自助洗车机存在污水直排雨水管网、外溢污染路面及绿化带等问题,可能污染周边生态环境。


调查中发现洗车废水流入地下排水管道和绿化带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洗车行业排放洗车废水,应当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严禁污水直排行为!

目前,检察机关已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并全面摸排辖区洗车店排水许可证的办理情况,逐步推进排水许可证全覆盖办理。

检察官提示

洗车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油污、洗涤剂残留等污染物。这些泥沙会堵塞城市排水管道,影响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油污漂浮在水面,不仅破坏水体景观,还会隔绝空气与水的接触,导致水中溶解氧减少,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而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如磷、氮等,进入水体后会引发水体富营养化,造成藻类过度繁殖,破坏水生态平衡。在这个世界水日,检察官呼吁广大洗车场要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经营,严格遵守废水处理相关规定;车主们要增强环保意识,主动监督洗车场的废水处理情况。让我们齐心协力,向洗车废水污染坚决说 ,共同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源。

相关规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市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市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市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第十九条 城市市政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市市政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优先利用和补给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