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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 “弋心为民”检察故事|胜诉判决成一纸空文?检察官来变一纸万金!
时间:2024-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3月,陈某来到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诉苦:“胜诉判决书拿到手已经5年了,却是一纸空文,我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借钱人生活拮据,欠钱人却滋润潇洒,公平正义何在?”

审查核实,真相大白

2013年,陶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20万元。2018年,因陶某某分文未还,陈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请求陶某某给付本金及利息共33万元并胜诉。但陶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到陶某某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无房产登记信息,且陈某当时也不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来,陈某通过“抖音”等社交平台发现陶某某的日子看起来过得还挺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该案执行人员更换调整,执行进展缓慢,便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及执行人员、组织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明:陶某某目前正在外地工作,其在成诉前因拆迁补偿取得的房屋,虽过户在其父名下,但为陶某某实际拥有,并对外出租。

检察建议,恢复执行

检察官认为,陶某某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恢复执行。此外,检察官还了解到陈某系一名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规定,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


2023年5月4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重视涉军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促成和解,判决变现

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对陶某某的财产情况重新调查核实,并决定恢复执行,同时通过拘传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


最终,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3 年 12 月 25 日,陈某顺利拿到33万余元执行款后向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表示深切体会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感谢检察官让一纸空文的判决书成功变现。

· 检察官普法 ·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券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等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1、决定是否受理、执行管辖权的移转以及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执行审查活动存在违法、错误情形的;

2、事实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信用惩戒措施等执行实施活动存在违法、错误情形的;

3、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的;

4、其他执行违法、错误情形的。


申请执行监督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

4、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附证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