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3月8日,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处理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拟不批准逮捕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了全面阐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围绕听证问题说明情况、表达意见。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孙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对孙某某作出拟不批准逮捕处理,认为这一决定体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司法人性化的执法温度。
在发表听证意见的同时,听证员代表也提出孙某某要以案为鉴,遇事不要冲动,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从宽处理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
听证会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促成和解、做出拟不批准逮捕处理,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修复社会关系,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公正司法、宽严相济,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弋江检察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诚心,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