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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加速度”——弋江检察办理首例刑拘直诉案件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7月15日上午,由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盗窃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弋江区人民检察院首例采用刑拘直诉程序办理的案件。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的时间,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10日上午,被告人黄某某戴头套、脚套,并利用开锁工具开门进入被害人田某某家中实施盗窃,被回家的田某某当场发现,未窃得财物后逃离现场,并将头套、脚套以及开锁工具丢弃在现场,被告人黄某某于2022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案被告人黄某某入户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窃得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弋江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全案情节,认为不能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尚未达到逮捕条件,但其入户盗窃且有盗窃前科,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也不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过和公安机关、法院沟通,最终决定采用刑拘直诉程序审理本案。

检察履职情况

2022年7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弋江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完成了审查案件证据、提讯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撰写起诉书等工作。2022年7月14日向弋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弋江区人民法院于次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真正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既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检察官提醒

炎炎夏日来袭,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在这里提醒大家夏季是入户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大家在抵挡阵阵热浪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夏季安全防范意识,出门在外和夜晚休息要锁好门窗,请勿随意给陌生人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