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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弋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323在弋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自觉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弋江建设

着力防范经济风险。针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新特点,加强对策研判,加大打击力度,着力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类犯罪案件888人。

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部署,召开专题院务会研究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检察长带案走访,充分听取企业诉求,优化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路径。会同区国土分局就盘活闲置土地进行专题研究分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与高新区管委会召开服务区域经济座谈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观高新区企业,了解企业现状,服务企业发展。

二、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4人,提起公诉402人。针对新常态下发案特点,加大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涉毒涉赌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5870人,涉毒涉赌案件4051人,危险驾驶案件6666人。

切实增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进行轻缓化处理,最大程度减少社会矛盾,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4人,不起诉77人。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功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唐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一案,获中院改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深入开展为青春护航活动,有针对性安排干警走进校园开讲预防校园暴力、网络诈骗第一课。依托检察官进村居、派驻检察室等平台,通过法制讲座、群众座谈、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企业、社区、机关进行法制宣传。

三、坚持惩防并举,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反腐败工作决定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10人、滥用职权案件11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1人,科级以上干部33人。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注重强化源头预防,主动加强预防分析,先后开展涉及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调研,分析调研成果,根据职务犯罪的不同特征,对征收领域、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共计18次。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查询9661944人,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按期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平稳过渡,职能有序对接。

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通过走访和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侦查监督,提前介入案件16件,监督撤案7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审判监督,对2件一审判决案件依法提请提起抗诉,二审予以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通过专项检察,全面核实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联合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五年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活动。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原则,开展对生效民事裁判、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其中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交办),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审判执行活动检察建议4件,对申诉理由不成立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不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展送法进工地“7•13民行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夯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

五、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分批次遴选员额制检察官18名。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相关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办案定期通报。完善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随机分案等具体规定。研究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强化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完成内部机构大部制改革。按照省院要求出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精简、务实、效能的要求,明确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将原有的科室合并成三部一室,同时由院领导兼任内设机构部长(主任)。通过大部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职能,办案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院,积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分别就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污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问题向相关职责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积极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就与芜湖工务段、铁路公安联合排查发现的弋江区境内高铁沿线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责部门履职到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工作基础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讲重作警示教育。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查找思想纪律作风问题;以重温誓词,永守初心为活动主题,通过老检察人讲检察故事、撰写入党从检感言等活动,反思初心,增强干警的职业信念。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职业素能。联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共建法治杯论辩赛,提升青年干警出庭经验。以赛代训、以赛促学,指派专人参加芜湖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赛,代表芜湖市参加安徽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论辩大赛选拔赛,获得佳绩。组织干警通过参加业务讲座、观摩学习和交流演练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

加强案件内部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年共组织案件常态化评查11次,评查案件388件,并督促整改,保障了司法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做好日常统计数据核查,严格控制数据源头。加强对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监督检查,规范流程、监管到位。

构建检察文化阵地,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打造书香院第,开展读书活动月、经典诵读会、原创格言等活动。充分运用法律聊吧开展法律知识研讨、内部文化交流等活动。与高新区企业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庆端午庆中秋等弘扬传统文化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弋江春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干警常态化开展无偿献血、爱心捐款、关爱空巢老人、帮助残疾人等学雷锋活动。

七、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事项,听取和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审查起诉工作,主动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年不定期向区境内代表、委员推送工作信息80余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7件、法律文书15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8条。成立信息宣传小组,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作用,发布信息294条。

不断强化纪检监督。积极开展纪检工作项目化创新,坚持和完善巡查制度,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坚持抓早抓小,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批评教育,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对我院的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相应的措施推进整改。

各位代表!

2017年,我院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三等功、省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芜湖市十大最美家庭、芜湖好人、弋江区三八红旗手、最美劳动者等集体和个人荣誉。检察工作考评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前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倾心关爱、积极建言,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司法改革任务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三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廉洁从检的制度笼子需要进一步扎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时刻不能放松。四是检察官断档、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加强作风能力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积极服务保障新时代弋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我区建设现代化科教人才体系、产业体系、城乡体系、治理体系,落实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金融犯罪。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司法新需求,围绕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领域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建立青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推进法治弋江建设。

三、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守护者。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的监督机制。探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办理。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

四、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课题研究。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参与跨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继续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衔接的检察工作机制。

五、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当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区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时代全省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