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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关于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25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卫

 

区人大常委会议: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5年试点以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5年试点以来我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我院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基层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凝聚改革共识,发扬首创精神,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提高政治站位,抓实“一把手工程”。高度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公益诉讼改革的重大意义和职责使命。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本院“一把手工程”,通过召开推进会、调度分析会、工作现场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优化公益诉讼办案队伍结构,充实办案力量。

稳步推进试点,办好公益诉讼第一案。发扬敢闯先试的首创精神,坚决打好公益诉讼第一枪。作为全省首起非试点地区异地交办的案件——诉濉溪县国土局对张某某非法占用耕地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引起淮北市委高度重视,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将非法占用8年的60余亩基本农田复垦到位。我院首例起诉市级矿山资源监管部门对龙华二窑废弃矿山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诉讼期间被告及时整改到位,我院依法撤回了起诉。

用好诉前程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牢固树立“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尽量通过诉前程序,推动相关主体和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保护公益。试点以来我院共发送66份诉前检察建议,其中64份行政机关均及时履职到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仅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仅1件,以较少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

(二)牢抓公益核心,强化办案质效,开展了一系列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

守护碧水蓝天,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长江岸线整治行动,就利民路水厂水源保护区船舶污染问题,分别向具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采取联合行动清除了沿江沿岸的污染源,保障了城南市民的饮水安全。开展“粉尘污染”和“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非法排放、非法倾倒、扬尘污染等集中整治,依法取缔了塑料粒子非法加工厂4家,关停了港西工业园等一批无污水处理设施、无环评手续的企业。

保卫青山净土,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开展非法盗采废弃矿山和非法占地整治专项监督,分别就非法盗采龙华二窑灰岩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国土、环保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损失总值80余万元,复垦被非法破坏的农用地50余亩,修复废弃矿山生态4处共计100余亩,治理被污染水体面积120余亩。

聚焦食药监督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与区市管局联合开展“年货、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保障重大节日期间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区食药局开展“疫苗安全”排查,对发现的缺少冷链车辆、冷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和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余份,促使美团等外卖平台下架证照不全、卫生不达标的网络餐饮企业20余家。

筑牢风险防线,保护国有财产安全。认真排查职务犯罪判决生效案件中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未依法追缴的问题,分别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依法追回漏缴少缴的渣土费70余万元,应当上缴的营业收入88余万元。

(三)借助外脑外力,集体攻坚克难,建立了一系列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建立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机制。就公益诉讼办案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律师进行论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办案,帮助调查取证和损害鉴定,确保胜诉率和公信力。

建立与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的外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共商保护公益对策,充分利他们的专业团队和技术条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协同调查取证,先后办理了龙华二窑非法倾倒固废等一系列案件,形成对侵害公益违法行为的司法权、行政权打击合力。

强化与刑检、控申等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从控告申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中,发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危及食药安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等案件线索。借助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有效推进公益诉讼办案进程。

(四)争取理解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2017年7月,专门就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2018年12月又就公益诉讼工作向区委做了专门报告,取得到区委和人大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主动与政府及行政机关保持沟通协调,讲清形势,分析利弊,消除误解,争取行政机关理解支持

创新方式,构建公益诉讼宣传新格局。运用微信、头条等新媒体宣传公益诉讼知识、办案成效和典型案例,反映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瞬间的照片,被中央政法委评为2018年度照片,并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开公益诉讼宣传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及主要负责人不能正确理解公益诉讼的意义和价值,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存在认识差异,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目前检察机关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部分群众发现案件线索不知道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三是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增业务,涉及领域广泛,专业性较强,对办案能力水平相对要求较高,目前检察机关还没有形成一支成熟稳定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四是目前具备专业检测技术和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相对较少,鉴定费用过高,办案成本较大。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案源渠道,构建多元化线索发现机制。注重传统与新兴媒体的综合运用,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发“公益随手拍APP”,设立”线索举报奖励”和“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畅通群众对侵害公益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

二是以维护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中心,增强保护公益实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和房屋征收等领域侵犯国有财产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三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办案力量建设,提升保护公益能力。着力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办案,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设置相关专业背景职位等方式,增强公益诉讼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汇聚公益诉讼力量。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决策举措,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关于涉及重要事项的检察建议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的规定,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密切同行政、监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公益诉讼“统一战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委员,此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敢于亮剑,善于监督,为守护弋江的青山碧水蓝天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弋江检察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