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弋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加强《意见》精神宣讲,检察长前往区委党校为全区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深入解读《意见》内容,争取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3月29日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共同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方支持、部门协同的法律监督格局。共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签订协作机制6项。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联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同堂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有效推动了一个投资1.1亿元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并促进了弋江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
多维优化提质增效。突出质量、效率、效果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分析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层层推进。办理的案件中共有5件获评全省、全市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等各级报刊媒体刊载工作经验11篇次,被市级以上新媒体平台发布案(事)例91篇次。刑事案-件比为1.0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切实减少诉讼环节,努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和效率。
聚焦聚力创新创优。开创性地对5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以劳代偿”的方式调解结案,实现由非法捕捞者到临时护渔工的身份转换,对长江禁捕起到了良好宣传教育作用。主动开展检校共建,与安师大法学院共建“检察理论与应用培育基地”。响应政协委员提案,加强针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与大学生合作拍摄“反电诈”微电影,该微电影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平台转发。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件21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5件54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2件19人,均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涉案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件16人。针对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主管机关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管机关回复采纳并整改落实。办理的方某海等人非法采矿案成功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涉民企案件6件7人,依法对企业负责人、高管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5人,起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人。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检察长走访企业和约见、接访民营企业家共计11次。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依法能动履职,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挂案”3件。刘某海劳动争议生效裁判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服务民企典型案例。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49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等方式,把“信访”引向“信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7件,开展信访简易公开听证25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治理责任。督促整治十里江湾长江岸线案获芜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佳”案例提名奖。
合力打好检察“抗疫战”。同心抗疫,坚决贯彻区委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凝聚全院力量闻令而动、逆行而上,派出干警参与志愿服务285人次。依法战疫,从严从快办理涉疫犯罪,对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充分运用现代化智慧检务系统开展远程提审、网络接访、网络会议等工作,保证了特殊时期办案办公依法高效便捷开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厚植人民至上情怀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定期联合市监部门开展“年货年夜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移送审查起诉民事公益诉讼4件。认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消”字号产品案,督促查处销售违规产品的企业3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4.96万元。围绕芜湖市住宅物业整治、干净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开展专项监督6次,提出检察建议4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打造“弋”心“未”爱工作品牌。通过成立法治宣讲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25次。打造全市首家“法治微书房”,开展“检察官姐姐讲故事”系列活动10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均提前介入并全部提出实刑量刑建议。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13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心理疏导2次。首次适用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1起儿童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与区教育局签订《关于建立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形成保护合力。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给予肯定。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9件,有效推动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9人,发放救助金15.3万余元,让法治阳光温暖人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处置7条线索,提起公诉8人,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联合辖区行政机关开展执法行动,发现线索2件,均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办理的季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9亿元,涉及投资人140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在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着力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走进辖区内20余家养老服务站点对点宣传,进驻社区宣讲30余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构罪即捕”“有罪必诉”观念,不捕率同比增加14.29%;不诉率同比增加10.98%。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诉前羁押率降至18.27%。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变更强制措施7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1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17%。实现认罪认罚值班律师、辩护人参与率100%,同步录音录像100%覆盖,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规范化进行。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更有力配合促更实监督。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违法率、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均为100%,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脱漏管人员17名,提出纠正意见1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7件,办理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0件,办理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4件,意见均被采纳。
持续加强民事检察。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提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0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3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6件,提出的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依职权监督,在全省率先查办了南京政策性房屋买卖系列虚假诉讼案件,有力打击了虚假诉讼违法行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诉讼案件信访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件,采纳率100%,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清理13家“空壳公司”,撤销了一起长达十年的冒名婚姻登记,被安徽法制报报道。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1件,其中办理的某食品公司行政争议化解案,获企业专门致信感谢,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9件,同比上升76%;立案123件,同比上升78%。提出检察建议73件,采纳率100%。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开展听证15次。对接行政机关,深化“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促成代表意见、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13件。督促整治芜申运河航道安全隐患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五、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警作为志愿者下沉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派出骨干力量参加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周活动,对街道邀请有求必应,对居民群众有问必答。机关党支部入选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领航”计划“1311”工程第九批示范库。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基调贯穿于各项工作,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发力。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开展脱薄争先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29项薄弱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体干警共按规定填报66件,同比上升313%。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政治督察、提级交叉巡察,全面抓实问题整改。
狠抓队伍素能提升。坚持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以会促学、以学促干。通过组织干警参加理论研讨、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研讨培训班80期,受教育干警648人次。“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办案126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4次。扎实开展检察理论研究,2项课题被省检察院批准立项并结题,3篇理论文章在《安徽检察》等期刊发表,2篇文章在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精心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121件次,占案件受理数比率28.01%。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了“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监督范围全覆盖。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监督办案,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聘请10名听证员,对137件案(事)件进行听证。发布程序性信息527条,通过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226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完成律师网上阅卷22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干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一年;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干警素能得到较大提升,各项业务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芜湖市第15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等集体和个人荣誉20余项。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全面、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弋江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弋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兴落实之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表述新论断,全面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谋发展之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聚力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司法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我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三、聚实干之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完善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机制,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持续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严治党之道,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业务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书写新时期弋江区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