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盛某某盗窃案、王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时间: 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二、听证地点: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一楼102听证室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7日